禹州法院宣判一起诱导外籍人员购买虚拟货币诈骗案,被告人非法获利2400元获刑三年

报道 12月28日消息,据禹州法院公众号,禹州市人民法院昨日公开宣判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,邀请禹州市10名人大代表、10名政协委员走进审判庭参加旁听观摩。法院审理查明,被告人温某伙同多人(均已判刑),虚构身份并使用话术聊天获取对方信任,诱导外籍人员购买虚拟货币实施诈骗,共发送诈骗信息54360条,温某非法获利2400元。法院认为,被告人温某组织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,采取虚构事实、隐瞒真相的方法,骗取他人财物,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,系共同犯罪。综合考虑温某犯罪事实、性质、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,依照刑法相关规定,判决被告人温某犯诈骗罪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。宣判后,温某当庭表示上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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